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罗爱平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附件1),经研究,学院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罗爱平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要求
(一)候选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积极上进,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
5.热爱集体,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6.团结同学,具有较好的互助精神;
7.艰苦朴素,具有较强的奋斗精神;
8.品学兼优、自立自强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
9.本学年被评选为校三好学生;
10.为院系做出重大贡献或在某一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学校争得荣誉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申请:
1.受到党、团或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
2.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4.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5.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的;
6.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的;
7.每学期开学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一年内有2次(含)以上无故不参加点名的;
8.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9.延期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10.曾获得过“罗爱平奖学金”的学生。
三、奖励额度与名额
2024年度拟奖励10名。本科生6人,研究生4人,奖励金额:4000元人民币/人。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与初审。有意申报者,请下载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罗爱平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于12月9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成绩单(上一学年度,加盖公章)及其他证明材料纸质版(申请表双面打印,其他材料单面复印)和电子版(分别制作PDF)报送至辅导员;辅导员初审后将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2.复审。经复审合格,符合报名条件者,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工作办公室推荐至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公示。获奖人员名单需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经学院确定后发放奖学金。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宣传。2024年是“罗爱平奖学金”评审的第一年,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深化教育效果。
2.“罗爱平奖学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3.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的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有疑问,研究生请咨询陈老师:027-67868397;本科生请咨询戴老师:027-67866070。
历史文化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罗爱平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1.《华中师范大学“罗爱平奖学金”管理办法》
2.《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罗爱平奖学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