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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历史文化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爱圣创钰” 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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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爱圣创钰”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经研究,学院拟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爱圣创钰”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要求

(一)候选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政治合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学术品格和行为习惯,无不良记录;

2.表现优异,综合素质全面,且在学术研究、实践创新、公益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在校内外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二)除上述(一)要求外,申请的研究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平均学分绩85分(含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达到CET-4及以上水平;博士生要求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在CSSCI重点奖励期刊(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资助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硕士生要求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在CSSCI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且论文被收入会议论文集公开出版。延期毕业研究生,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在CSSCI期刊上发表不少于3篇论文者可以申请(科研成果时间范围自研究生入学后至申报截止前发表均可算,相同科研成果第二年不能重复申报;用稿通知无效)。

2.从事学生工作、社会实践、专业实践、志愿服务、研究生“三助”工作或社会公益活动1年以上,乐于奉献,热情服务,成绩突出,且获得优秀研究生等校级相关奖励不少于3次。

3.在各类竞赛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项目或奖励;或组建创业团队,注册实体公司;或获得学校表彰和奖励不少于4次。

(三)除上述(一)要求外,申请的本科生在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须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5%,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达到CET-4以上水平,成功申报并结项科研项目B类及以上,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大学生科研成果奖;或获得专业相关类省级及以上奖项(符合学校认定要求:如“科研之星”、“史学新秀”等);或在读期间以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科研成果时间范围自本科入学后至申报截止前发表均可算,相同科研成果第二年不能重复申报)。

2.连续从事学生工作、创新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1年以上,且个人或作为主要负责人、核心成员所在团队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奖励不少于3次,在校内外形成了良好反响和示范效应(相关奖励时间范围在本科就读阶段均可算)。

3.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项目或奖励;或组建创新创业团队,注册实体公司,并产生绩效;或在各类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和奖励不少于4次(相关奖励时间范围在本科就读阶段均可算)。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爱圣创钰奖学金申请:

1.每学期开学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一年内有2次(含)以上无故不参加点名;

2.受到党、团或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

3.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的;

5.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6.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的;

7.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的;

8.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三、奖励额度与名额

2021年度拟奖励10名优秀学生,原则上研究生5人,本科生5人。每人8000元。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与初审。凡有意申报者,请下载并填写《2021年华中师范大学“爱圣创钰” 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3),并于11月30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附件2/3)及奖学金申报材料(附件4/5,需包括目录、申请表、支撑材料等,必须标注页码)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制作PDF)报送至辅导员;辅导员初审后提交至评审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年级报名信息汇总(附件6)发送至邮箱396323680@qq.com

2.分层分类推荐。经复审后,结合实际情况,评审工作办公室择优推选,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择优推荐不超过8名研究生候选人,本科生工作办公室推荐不超过7名本科生候选人,于12月3日下午17:00前完成差额推荐工作,并将学生申请表(附件2/3)和奖学金申报材料(附件4/5)PDF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396323680@qq.com。

3.组织召开评审会。候选人每人准备7分钟个人汇报,并就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评委结合申报材料与现场表现打分。根据成绩,评审委员会确定拟获奖人员名单。

4.评审结果公示。获奖人员名单需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经学院确定后发放奖学金。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宣传。今年是“爱圣创钰”奖学金评审的第二年,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深化教育效果。

2.“爱圣创钰”奖学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3.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表与PDF电子材料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有疑问,研究生请咨询陈老师:67868397;本科生请咨询付老师:67866070。

历史文化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爱圣创钰” 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