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晚,剑桥大学哲学博士(英国史专业)、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许明杰,应邀在华中师范大学逸夫国际会议中心举办讲座。本次讲座由沈琦教授主持,我院老师和同学们积极参加。
讲座开篇,许老师即明确指出研究“大宪章与中世纪英格兰议会请愿”的目标是希望使用原始档案材料,重写大宪章史。讲座的第一部分是研究缘起。许老师对这一研究主题的关注始于2015年大英博物馆展览的观展经历,关注的核心问题是王权、政府与国家治理;研究视角为新政治史(社会史)视角;而所基于的史料则是政府档案等原始材料。讲座的第二部分是学术前史与问题回顾。许老师带领同学们领略了大宪章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指出议会中的大宪章活动涉及“确认”和“请愿”两方面;并引导同学们认识该问题的学术前史,主要从辉格学派对宪政的解释切入对其进行评述;由此引出许老师所做研究的创新性:将视角由“单维”转向“多维”,不仅关注以议会为代表的人民,还看到了君主的作用,关注君主的反应及原因。
接下来,许老师探讨了“议会确认及君主的作用”,在议会确认环节,从特许状到“王国法令”皆有大宪章的确认;而在确认活动中君主主要有批准、颁布和执行三种确认程序,其中彰显出君主的态度;进而,许老师引导同学们思考君主支持确认的原因:议会是权力杠杆,而大宪章是杠杆支点和媒介,通过确认君主所获得的实际益处包括化解政治危机、扩大国税财政收入和扩张法律权力;因而,在议会政治下的王权类型主要有三:封建领主式君主、妥协式集权君主和专制集权君主。由此,讲座进入第四部分——议会中的大宪章请愿。许老师简述了大宪章请愿的概况,涉及公共请愿和私人请愿两大部分;并以生动的实例引导同学们理解为何议会中的大宪章请愿会受到请愿者的青睐,以及君主会作何反应。继而两相结合,探究大宪章与议会请愿机制,许老师认可了这一机制的正和博弈,将其视为统治与被统治的艺术,并在讲座最后总结了“大宪章与法律文化”的含义,引导同学们理解国家统治与权力运行是有理有制有节的,并以法治与“王在法下”的关系作为讲座的结语,引导同学们进行思考。
此次讲座材料丰富详实,气氛活跃。许老师带领同学们研读大宪章、“王国法令”、中世纪原始手稿材料等,依据文本娓娓道来,论证清晰明确,为老师和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学术盛宴,并热情耐心地解答了同学们的问题。至此,本场讲座圆满结束。